No:321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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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分类:民事纠纷
甲在信用社有两笔贷款,第一笔是1万,第二笔是3万.一日甲带1万元还款,信用社工以为是还的是第一笔,就作了手续,甲看完手续后,说我还的是第二笔,工作人员就采取转账的方法把这1万转到第二笔贷款上,信用社的管房照的工作人员由于疏忽以为还清了第二笔款就把第二笔的房照盖上了解消抵押的章交与甲,甲到房产办理了手续.后信用社发现了,派信贷员去要,当时甲还承认,但是过了一段时间,再去要甲说还了,要不怎么我的房照在我的手呢?其中的证据证人有:信用社:甲还款1万元的票据(但是没有甲的盖章或签名),还款过程的转账票据,信贷员乙。甲:盖有信用社解消的章的房,照其中的证据证人有:信用社:甲还款1万元的票据(但是没有甲的盖章或签名),还款过程的转账票据,信贷员乙。甲:盖有信用社解消的章的房照
请问: (1)你是信用社的代理人,你能要回那没还的2万元么? (2)甲没还款证据能成立么,甲主张还款的证据能成立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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